住宅室内装修需要备案吗?黄浦城管告诉你
近日,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城管队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装修业主,未按要求办理装修报备手续,执法队员随即找到装修楼层,向施工人员询问情况。
经了解其中一户装修负责人是业主的亲戚,不仅装修未申报登记,同时装修人也不具有相应资质。执法队员向其耐心解读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但施工人员却说“业主是我小辈,我帮他随便弄弄房子没问题的”。执法队员让施工人员马上停工,联系了业主,要求业主和施工人员到街道工作站约谈。
经约谈后,当事人表示将找一家有资质的装修公司承接装修业务,做好装修报备手续。
法律小贴士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五条: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黄浦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