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街道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备案告知书
市民朋友们:为了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小型工程”)的监督管理,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根据《宝山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若干意见》,结合吴淞实际,近日,我街道出台了《吴淞街道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若干意见》,现将重点内容告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是指我街道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装饰装修和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非交通类)且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不含住宅装修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线工程、屋面光伏安装工程等参照执行。
二、备案管理。小型工程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工程开工前及竣工后,建设单位或经营者均应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窗口办理备案手续。经资料审核、现场踏勘,符合要求的发放施工铭牌。
受理地址:吴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窗口(淞宝路595号)。
受理联系电话:021-56163293
三、相关责任。小型工程的工程管理遵循“建设单位或经营者首要责任制”的原则。建设单位或经营者是小型工程的总牵头单位,对工程承担全面责任。对小型工程未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施工以及未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现场整改督办,对拒不整改的,采取相应执法管理措施,未批先建、未按图纸施工等行为,将责令停工并进行现场执法处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或经营者承担全面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1-56675397
文章来源:吴淞发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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